宜兴市人民法院在(2017)苏0282民初249号民事判决中,对远东电缆有限公司请求刘恍林支付远东公司款项3344150.22元,并承担该款自2014年7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三计算的违约金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但被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在诉前,就刘恍林的欠款,远东公司秉持人文关怀理念,体恤其资金周转困境,曾多次尝试与其沟通、协商,以期达成双方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但这些努力均以失败告终,刘恍林仍拒不支付,远东公司只能诉诸法律以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现法院已支持我方诉请,为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司法权威,切实保障我司胜诉权利的合法权益,有效协助法院执行逾期款项,特决定向社会公开悬赏刘恍林的财产线索。
被悬赏人:刘恍林
身份证号:320223195407056018
住所地:宜兴市宜城街道东山一村35幢501室
未履行金额:3344150.22元及违约金
凡向宜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及远东电缆有限公司举报刘恍林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帮助法院和我司执行到位的,对首次举报人按不低于实际到位执行款的15%给予奖励。本司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本次悬赏期限为1年,悬赏期限截至2023年11月17日24时。
举报电话:0510—87963444 宜兴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0510—87242999 19821236069 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邮箱: 072692@60086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