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大地图》,1951年6月复兴舆地学社出版,邹崇越、申屠周合编。106cmx76cm。全国划分为6大行政区、1个自治区、1个地方政府。6大行政区共管辖29个省、8个相当于省级的行署区、13个中央或大行政区直辖市。总共有相当于省一级行政区划52个。具体行政区划是:
(一)华北区:管辖5省2市(河北、山西、平原、察哈尔、绥远等5省和北京、天津2市);
(二)东北区:管辖6省5市(辽东、辽西、吉林、松江、黑龙江、热河等6省和沈阳、旅大、鞍山、抚顺、本溪等5市);
(三)西北区:管辖5省1市(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5省和西安市);
(四)华东区:管辖8省区2市(山东、浙江、福建、台湾<待解放>4省,苏北、苏南、皖北、皖南4行署,上海、南京2市);
(五)中南区:管辖6省2市(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广东、广西等6省和武汉、广州2市);
(六)西南区:管辖7省区1市(贵州、云南、西康3省,川东、川西、川南、川北4行署,重庆市);
1个民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1947年5月1日成立);
1个地方政府:西藏地方政府(该图上标为“西藏自治区”,1951年5月23日和平解放。1955年2月9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七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决定》)。
当时,6大行政区称为军政委员会(只有东北区为人民政府),是比省、行署、市高一级的行政区机构,又是中央人民政府的代表机关。
该图绘制很漂亮,大图周边有很多小图,分别是人民首都北京市、天津市、青岛市、武汉市、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哈尔滨市、长春市、潘阳市、大连市、重庆市以及南海诸岛、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