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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认购书退定金绝招(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作者:robots
2023-01-14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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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开发商售楼处买房,签订了认购协议,那肯定交了定金,现在不想买了,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

抛开人情关系,遇到这种情况按照《合同法》规定处理 : 认购协议相当于缩小版的合同,交了定金的购买方反悔不买房了,出卖方开发商可以没收已交的定金。

所以去买房交了定金签订了认购协议,你想毁约就得承担定金被没收的损失。除非你能找出开发商不能履行卖房交房的责任。

签了认购书退定金绝招(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这要具体问题体分析:

一、如果是以定金的约定签订的认购书,理论上不能退。因为,定金是合同的一种担保形式。你不想买了,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详情请见第八十九条。

二、实践中,老百姓买房不容易,商家误导老百姓,用定金的方法与没有支付能力约人签订认购协议,圈定金发财,这是钻法律的空子,有行诈骗之嫌疑。附:第八十九条、[定金及其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役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市场有风险、签约需谨慎。网友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原则上是可以再讲价的。有时候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签买卖合同时会打折,但这一般都是开发商的整体销售模式安排,这属于民事意思自治范围,不存在政策上的障碍,但如果开发商明确不同意的话,您就只能按照认购书约定的价格签买卖合同了 。

1、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2、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

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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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案例分析:

签订认购协议书后却无法办理按揭

2017年4月15日,谈某与B公司签订《房屋认购协议书》,约定由谈某、杨某认购B公司的一套房子,二人于当天向被告支付购房定金5万元。因B公司告知谈某、杨某无法办理银行按揭,二人不同意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B公司拒绝退还定金5万元,双方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谈某、杨某称,B公司售楼员进行了隐瞒事实的虚假陈述,导致其提供的材料不能通过银行审核无法办理银行贷款。

法院判决

未提醒按揭条件,退回定金5万

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最终判决解除《房屋认购协议书》,B公司退回定金5万元给谈某、杨某。

该案争议焦点是B公司是否有权没收谈某、杨某的定金,该案承办法官介绍,B公司的销售代表尽管有向谈某、杨某提供置业计划书写明购置约定的房屋需每月供款5300元,但认购协议书中确定的买受人之一杨某1998年出生,是在校学生,无收入流水,根本不可能具备按揭贷款的条件。

从买卖双方的谈话录音看,B公司销售代表并未提及曾在签订认购协议书时告知过杨某不具备贷款条件,因此,双方无法签订合同主要是由于销售代表未对房屋按揭贷款条件进行必要提醒造成,故B公司要求没收定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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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买房定金最好的办法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过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或者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

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

另外,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