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定为全国的防灾减灾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B. 5月12日 2009年3月2日,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
防灾减灾,人人有责。
防灾保平安,合力促发展。
防灾减灾,全民参与。
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防灾自救。
灾难无情人有情,防灾减灾要先行。
减灾知识进课堂,安全意识传万家。
警钟长鸣,抓防范鸡鸡防灾保平安。
安全属于你我他防灾减灾靠大家。
灾难可以预防,生命不可逆转。
宁可千日无灾,不可一日不防。
防灾减灾重在行动,贵在坚
灾区的人们,我们也许并不确切的知道他们的名字和曾经的生活状态,但我们唯一知道的是,你们是我们的同胞,你们在某个时空上是我们的兄弟姐妹,你们与我们一样都有着生活的热望与梦想。
这场突如其来的特大地震,让许多生命尚未充分展开便直接面向死亡,让许多也许普通至极的生活理想从此归于死寂,再也没有实现的可能。不要怕!有梦就有希望,只要不放过一丝希望,相信我们能同你们一起共建一个新唐山。
加油,人生路途是有坎坷,所以我们要懂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