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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二代在国外惨遭杀害,凶手竟然是一名官二代!
究竟是为什么要下此毒手,二人又有什么过往呢?
?——【·案件摘要·】——?
被害人叫做孙鹏,父母经营着一家上市公司,家境十分殷实,是一名妥妥的富二代。不过孙鹏从小十分内敛,喜欢独处,并且踏实好学。
父母为了让孩子有更好的前途,就将孙鹏送往了加拿大留学。
孙鹏也十分争气,在加拿大上学期间成绩也是名列前茅,没有辜负父母的期望。
孙鹏也想着等毕业之后,能为父母或者公司的发展出一份力,所以没有多少时间去交朋友。
家中尽管十分有钱,但是也不经常去一些高消费场所。
张天一的父亲是山西省某地的一名处长,他是一个官二代。可能是因为父母从小就对他娇生惯养,导致张一天性格顽劣,喜欢恶作剧别人。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张天一喜欢与一些不良人士交朋友。父母知道后,为了让儿子“走上正道”,花重金将儿子送往加拿大留学深造。
二人命运的齿轮也就因此转动了起来,到了同一个国家之后,产生了后面的事情。
上述讲到二人都被家人遣送出国,留学深造去了,并且都到了加拿大。
但是由于两个人性格不同,被害人孙鹏在加拿大交了女朋友,除去平时陪女朋友之外,大多数时间用在了学习上,还获得了多次的科研荣誉。
反观被告人张天一,每天都是吃喝玩乐,并且经常进出高消费场所,没有一丝上进心。
直至有一次,张天一认识了几个朋友。几个朋友说带他去试试赌博,没想到张天一第一次就赚了钱。从此他就迷上了赌博,并且赌注越下越大,很快自己的钱就被他挥霍一空。
每次父亲打钱之后,张天一都会去赌场潇洒,回家时都是身无分文。
也因此,张天一因为赌博欠下了一笔大帐,自知没有办法向父亲开口,自己也没有收入,很难还上这一大笔钱。在巨大的压力下,他决定绑架一个有钱人,通过勒索钱财来还款。
张天一在某次商场外看到了一辆豪华轿车,便打起了歪主意。
恰巧,这辆车的主人就是孙鹏。
看到孙鹏是中国人,张天一就更加欣喜若狂,于是上前假装交朋友。
张天一的性格比较外向,而孙鹏比较沉稳。但是二人都身处国外,见了都是中国人,孙鹏也难免感觉到亲切。
一来二去,二人便成了“朋友”。
张天一也会在孙鹏闲暇的时间邀请孙鹏出来吃饭,在聊天过程中打探孙鹏的家庭。得知孙鹏父母家经营着上市公司,张天一更是欣喜若狂——自己的欠款肯定能有着落。
二人在此后更是经常在一块交流,孙鹏也是认为张一天仗义豪情,是一个可交之人。
但殊不知,知人知面不知心。
张天一这边竟然筹划着如何绑架孙鹏。
张天一私下找到几个以前认识的朋友,将计划绑架孙鹏这件事告诉了他们,众人也是纷纷附和,表示同意。
于是几人商量,利用张天一儿子的百日宴将孙鹏邀请过来,然后将其绑架。
很快,到了百日宴那一天,孙鹏告诉自己的女朋友,他要去张天一家里给他的儿子过百日宴。但是没想到,孙鹏竟然命丧于此。
孙鹏带着礼物去了张天一家中,但奇怪的是,他的家中并没有多少人,没有热热闹闹的景象,孙鹏并没有多想,因为身处国外,没有多少朋友也很正常。
张天一在门口迎接着孙鹏,有说有笑。但在孙鹏进门之后,门口藏着的打手将孙鹏打晕。
孙鹏再次醒过来,只觉得头昏脑胀,自己被绑了起来。
张天一露出了自己的真实面目,要求孙鹏交出来1200万元。但是孙鹏怎么能够拿出来这么多钱,于是孙鹏为了活命,就说自己给父母打电话要钱。
一通电话打回了国内,但是因为加拿大和中国时区不一样,此时的国内正处于午夜,孙鹏的父母没能接到电话。
张天一以为孙鹏耍诈,就说到“如果耍花招就将你杀了”。
孙鹏也是十分的害怕,就要求再给父母打一次电话,再拨过去还是关机。
张天一这个时候觉得孙鹏在耍花招,说不定会将自己暴漏。于是心生歹念,残忍的将孙鹏杀害了。由于张天一没有准备,就将尸体藏在了自己家中。
事后,张天一便出去了。
第二天,孙鹏的女朋友怎么拨打他的手机都没有人回应,于是便报警说孙鹏去了张天一的家中给聚会。
警察很快就发现了孙鹏的尸体。这时潇洒了一晚上的张天一也回来了,谁知道张天一竟然表现得泰然自若,好像不知道有这回事一样。
随后,孙鹏的父母乘坐飞机赶到了加拿大,面对儿子的尸体,二人十分悲痛。要求一定要严惩凶手。
不久之后,警方通过调查,依法逮捕了张天一和几名帮凶。但是指控张天一及其帮凶谋杀罪的证据不足,只能认定为误杀罪。并且张天一还在律师的帮助下写下了忏悔书,用以减轻罪行。
在庭审过程中,检方因证据不足,只能起诉误杀罪,最终审判结果判决张天一14年有期徒刑,其几名帮凶各处以7年有期徒刑。
在审判结束后,有些网友就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有些网友说:别人的生命都没有了,只判了杀人犯14年,这也太轻了吧!
还有些网友说:国外判过的罪,到中国就不能再管了
还有一些网友认为,官儿二代也不能逃避法律的追究。回到中国依然要被审判。
孙鹏父亲
?——【·以案释法·】——?
在对大家讨论的一些问题中,有些是正确的,但有些却和法条相悖,可能是大家对某些法律条文不太明确。笔者从本文的一些法律角度进行剖析。
在现今我们世界上所有国家的法律可以简单的分为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两种。
英美法系的代表国家就是英国、美国。当然加拿大也属于英美法系。大陆法系的代表国家有德国、法国。
我们中国属于大陆法系的一种,但是具有独特的色彩。
以英美法系为主的国家注重对证据的调查,同时也注重对人权的保障,不过也会造成对犯罪的包庇。
就好像美国的“辛普森杀妻案”。整个世界的人都知道是辛普森杀了他的妻子,但是由于证据不足,只能无罪释放。
本案中由于张天一杀人的证据不足,只能让他承担14年的惩罚。并且十分尊重犯罪人的权利,没有办法进行强制措施,这就导致搜集证据的困难。因此,“过分尊重和强调人权”是好是坏大家也是能够理解的。
假如本案发生在我国,我国刑法会对张天一怎样的惩罚呢?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了绑架罪,以勒索他人财物为绑架目的的处以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情节较轻也会处以五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
但是绑架致人重伤、死亡的,可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当然在我国判处刑罚也需要事实清楚,证据明确,并且得来的手段合法。
本案中张天一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绑架致人死亡,属于绑架罪中的加重情节。最严重的可以判处死刑。
那么在张天一在国外所犯罪行,中国的法院是否可以管辖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的管辖原则,分为属地管辖、属人管辖等等。
本案中受害人孙鹏和犯罪人张天一都是中国人,根据属人管辖,中国的法院是可以管辖的。
然而所犯罪行发生在加拿大,加拿大政府已经对张天一的行为处以刑罚,我国法院可不可以再次对张天一进行处罚呢?
我国相关法律也有规定,根据行为人所犯罪行的大小,可以适当减轻或免除处罚。但前提是行为人在国外已经受到了处罚,具体是:
第一、在国外受到所处刑罚是三年以上的,可以继续追究行为人的责任,但是需要行为人回国后才可以。
第二、在国外受到所处刑罚是三年以下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所以说,当张天一回国后,孙鹏的父母依然可以将他起诉至法院。
孙鹏年轻的生命消失了,张天一也要为他的行为付出十几年的牢狱,他不仅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张一天的父母从小给予了他太多的纵容,娇生惯养。
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不给孩子引路,任其泡在“淤泥”中,如何能不染。
最后,张天一沉迷赌博,将自己的钱挥霍一空,走上了歪路。最终受到了牢狱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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